茶叶关税从40%减至20% 浙企要充分利用《曼谷协定》

作者: 来自: 时间:200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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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曼谷协定》是我国加入的第一个有实质性优惠关税安排的区域贸易协定,与我国正式签订双边协议的韩国、斯里兰卡、印度等国已对我国实施了《曼谷协定》项下的货物原产地规则及关税减让。商品取得关税优惠必须符合《曼谷协定》项下进口国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范围与优惠原产地规则,并需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
    今年以来,浙江检验检疫局已经为全省出口企业签发《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287份,货物金额960万美元,为浙江省出口企业减免进口国关税400万元。主要出口产品为化工产品、纺织品、灯具、玩具和家具。
    据悉,随着浙江省对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和孟加拉出口量的大幅增长,《曼谷协定》将会给出口企业带来巨大的优惠。但是目前,来自企业的反应却并不积极和踊跃,全省的不少出口企业对《曼谷协定》优惠业务缺乏认识,很少能主动利用其为出口产品创利,没有享受到进口国的关税减免待遇。
    其实《曼谷协定》的优惠措施相当可观,以韩国为例,分析和归纳韩国的产品减让清单,主要包括:部分鱼类、甲壳类,关税税率从最惠国待遇的20%减至“曼谷协定”税率的15%(下同);部分水果,从30%减至22.5%;茶从40%减至20%;部分染料、橡胶制品,从8%减至6.2%;部分皮革及其制品,从5%减至2.5%;部分纺织纤维,从8%减至6.2%;服装,从13%减至8.1%;部分陶瓷产品、铜及制品、锅炉及部分机械器具,从8%减至6.2%。企业如果善于利用“曼谷协定”,出口可以得到直接的关税减免,大大降低企业出口成本,增强国际竞争能力。更重要的是,原先没有价格优势的产品,减免关税后,就有了一定的价格优势。比如,纺织服装等产品,本来就是浙江省出口韩国的主要商品,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此次关税从13%减至8.1%,削减幅度非常可观。茶叶的关税税率从最惠国税率的40%减至“协定”税率的20%,这对浙江这个茶叶出口大省来说,绝对是一个很好的商机。
    在此,浙江检验检疫部门呼吁我省的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相关的出口企业充分利用《曼谷协定》,韩国、印度等国的关税减让清单来之不易,是我国政府开出了相应的关税减让清单换来的,我省出口企业如不善于利用,便是放弃了大好的商机,又有违我国政府的一片苦心。我省出口企业应该以此为契机,主动分析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和孟加拉市场,扩大我省传统产品出口,努力开发出适合这些市场的新产品,顺利实施我省“走出去”战略。
    据悉,浙江检验检疫局将进一步加大全省对韩国、印度等国出口外贸企业有关领导以及与外商直接谈判人员的培训与宣传工作,努力使更多企业对《曼谷协定》内容、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制作和申办方法有深刻的了解,抓住机遇,应用好政策,有效地加以利用,努力扩大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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