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县域优势 扩张茶叶产业
作者:虞文炎 来自:中国食品产业网 时间:2006-09-20
茶叶是我县传统优势产业之一,历史悠久,品质优良,自古就有“茶叶之乡”和“名茶之都”的美誉。桃源茶叶产业经过多年开发,目前全县共有成片茶园6.1万亩,年产茶4000吨左右,其中无公害茶叶基地达5万亩。全县大小粗制、精制茶叶生产企业100多家,其中较大规模的茶叶加工企业6家,年创产值近6000万元。近年来,“桃源大叶茶”系列产品逐渐享誉海内外,特别是“野茶王”、“古洞春”和“紫艺”系列产品,曾荣获省、部、国际博览会“金奖”和“国际名茶”、“驰名产品”等称号。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第208号公告,宣布对“桃源野茶王”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志着桃源茶业产业步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尽管我县茶叶产业起步早、基础好,但目前总量仍显不足,产业发展仍然不快。今后一段时间,我们要围绕建设茶叶大县目标,坚持产业化、民营化的发展思路,发挥资源比较优势,突出生态有机绿茶的特色,开发以名优茶为主的系列产品,改造生态茶园,扩大基地规模,壮大龙头企业,实现桃源茶叶产业的快速发展。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抓产业发展,进一步扩张总量。
按照全县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坚持实施“三个结合”,全面加快发展步伐,力争近年内新增茶叶种植面积4万亩,进入全省10万亩茶叶大县行列。
一是发展茶叶产业与退耕还林相结合。按照退耕还林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将茶叶基地建设纳入退耕还林的经济林建设范围,退耕还林指标优先用于茶叶基地发展。鼓励凡是适宜种植茶叶的乡镇,以茶叶生产作为退耕地还林的主攻方向。大力推广在立地条件较好、交通条件便利的退耕还林地块营造茶叶基地,推行“林茶”、“果茶”配套模式。县林业部门要坚持科学规划,用好用足退耕还林政策,辅助茶叶产业发展。
二是发展茶叶产业与高路绿化相结合。要以常张、常吉高速公路绿化带建设为契机,大力开发茶叶基地。特别是常吉高路桃源段基本贯彻南路片几个主要产茶乡镇,要加快高路沿线的茶叶基地建设力度,力争在常吉高路沿线建成5万亩成片连线茶园,使其既成为桃源大叶茶的主要生产基地,又成为常吉高速公路的绿化风景线。
三是发展茶叶产业与库区后扶相结合。我县水库数量众多,库区范围广,受淹没影响的面比较大。我们要把发展茶叶产业作为实施库区后扶、促进库区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大扶持力度,通过为库区群众提供茶苗、进行技术培训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库区群众发展茶叶生产,形成库区群众持续增收的主导产业。
第二、抓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效益。
一是加快产品更新。要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充分发挥桃源大叶茶原种优势,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逐步淘汰更新目前老化、低效的茶树品种。同时,立足发展趋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扩大有机茶面积,做好有机茶的申报工作,加快申报认证,力争全县有机茶份额占到茶产业总量的40%以上。
二是强化质量监管。要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从源头上控制产品质量。必须贯彻执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茶叶》系列标准的要求,加大力度推广应用无公害生产技术,努力提高茶叶卫生质量。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质量监督局批准的“桃源野茶王”生产技术规范和加工标准,坚持采用先进工艺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原料进行加工开发,保持“桃源野茶王”的地域特色和产品品质。
三是严格品牌保护。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桃花源大叶茶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从销售环节上确保地理标志产品特色。严把专用标准使用关口,按照“桃源野茶王”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使用条件,严格审查,依程序报批,加大对企业和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桃源野茶王”专用标志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地理标志产品标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抓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大规模。
在政策、项目、资金、科研开发等方面,要进一步对重点企业给予倾斜支持,着力提高龙头企业的科技开发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带动农户能力。培植壮大桃花源、茶庵铺、佘家坪、太平铺等骨干茶场,扶持改造和扩建一批效益较好的中小型茶场。要引导县内骨干茶业企业联营合作,鼓励茶业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兼并、租赁、转让等形式,整合资本、技术等要素,实现“品牌重组、技术重组、资产重组”,逐步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工艺,建立紧密型茶业联盟,增强市场竞争实力,带动全县茶叶产业的健康发展。
尽管我县茶叶产业起步早、基础好,但目前总量仍显不足,产业发展仍然不快。今后一段时间,我们要围绕建设茶叶大县目标,坚持产业化、民营化的发展思路,发挥资源比较优势,突出生态有机绿茶的特色,开发以名优茶为主的系列产品,改造生态茶园,扩大基地规模,壮大龙头企业,实现桃源茶叶产业的快速发展。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抓产业发展,进一步扩张总量。
按照全县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坚持实施“三个结合”,全面加快发展步伐,力争近年内新增茶叶种植面积4万亩,进入全省10万亩茶叶大县行列。
一是发展茶叶产业与退耕还林相结合。按照退耕还林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将茶叶基地建设纳入退耕还林的经济林建设范围,退耕还林指标优先用于茶叶基地发展。鼓励凡是适宜种植茶叶的乡镇,以茶叶生产作为退耕地还林的主攻方向。大力推广在立地条件较好、交通条件便利的退耕还林地块营造茶叶基地,推行“林茶”、“果茶”配套模式。县林业部门要坚持科学规划,用好用足退耕还林政策,辅助茶叶产业发展。
二是发展茶叶产业与高路绿化相结合。要以常张、常吉高速公路绿化带建设为契机,大力开发茶叶基地。特别是常吉高路桃源段基本贯彻南路片几个主要产茶乡镇,要加快高路沿线的茶叶基地建设力度,力争在常吉高路沿线建成5万亩成片连线茶园,使其既成为桃源大叶茶的主要生产基地,又成为常吉高速公路的绿化风景线。
三是发展茶叶产业与库区后扶相结合。我县水库数量众多,库区范围广,受淹没影响的面比较大。我们要把发展茶叶产业作为实施库区后扶、促进库区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大扶持力度,通过为库区群众提供茶苗、进行技术培训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库区群众发展茶叶生产,形成库区群众持续增收的主导产业。
第二、抓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效益。
一是加快产品更新。要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充分发挥桃源大叶茶原种优势,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逐步淘汰更新目前老化、低效的茶树品种。同时,立足发展趋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扩大有机茶面积,做好有机茶的申报工作,加快申报认证,力争全县有机茶份额占到茶产业总量的40%以上。
二是强化质量监管。要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从源头上控制产品质量。必须贯彻执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茶叶》系列标准的要求,加大力度推广应用无公害生产技术,努力提高茶叶卫生质量。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质量监督局批准的“桃源野茶王”生产技术规范和加工标准,坚持采用先进工艺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原料进行加工开发,保持“桃源野茶王”的地域特色和产品品质。
三是严格品牌保护。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桃花源大叶茶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从销售环节上确保地理标志产品特色。严把专用标准使用关口,按照“桃源野茶王”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使用条件,严格审查,依程序报批,加大对企业和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桃源野茶王”专用标志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地理标志产品标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抓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大规模。
在政策、项目、资金、科研开发等方面,要进一步对重点企业给予倾斜支持,着力提高龙头企业的科技开发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带动农户能力。培植壮大桃花源、茶庵铺、佘家坪、太平铺等骨干茶场,扶持改造和扩建一批效益较好的中小型茶场。要引导县内骨干茶业企业联营合作,鼓励茶业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兼并、租赁、转让等形式,整合资本、技术等要素,实现“品牌重组、技术重组、资产重组”,逐步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工艺,建立紧密型茶业联盟,增强市场竞争实力,带动全县茶叶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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