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壁垒关乎哪些行业的生死

作者: 来自: 时间:200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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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纺织服装和机电行业是我国出口行业中最容易遭受技术壁垒的行业,这三个行业遭受的损失占到了全部对外贸易方面损失的一半以上。
    绿色壁垒关乎哪些行业的生死?
    加入WTO后,绿色壁垒——这个外贸领域的新名词开始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根据联合国统计署提供的数据表明:84%的荷兰人,89%的美国人和90%的德国人在购买物品时都会考虑到产品的环保标准。正是这种环保意识和健康意识的增强,使得绿色贸易成为了当今世界对外贸易的发展趋势。
    绿色贸易的实施在保护了环境、提高了人口的生活质量的同时,却又带来了一种新的贸易壁垒——绿色壁垒。由于绿色壁垒具有合法性、隐蔽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因此,关税壁垒逐步降低之后,发达国家将绿色壁垒逐渐作为保护本国产业的主要措施。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由于我国在环境标准制定实施及资金投入、环境技术水平等方面与欧美日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再加上我国出口商品市场又多为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所以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商品的阻碍作用不断加强。2003年5月8日,立陶宛以中国发生非典为理由暂停进口来自中国的动物制品;2003年5 月20 日,日本厚生省又从我国冷冻菠菜中查处毒死蜱含量超标而禁止进口中国冷冻菠菜;2003年7月23日,欧盟对从中国进口的辣椒产品采取限制措施。不仅仅是农产品,我国许多行业出口都受到了绿色壁垒的困扰。
    从目前来看,我国企业出口产品受到的技术壁垒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绿色技术标准 绿色技术标准是指经公认机构批准的,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征的文件。如ISO14000环境管理系统,要求产品从生产到制造、销售、使用以及最后的处理都要达到某些绿色技术标准。
    绿色法规 为了更好地维护绿色壁垒,发达国家还以保护环境为由,直接或间接采取其他措施限制或禁止贸易的措施。这主要体现为一系列的国际公约,如《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生物多样化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安全协定书》等等。
    绿色环境标志 它是一种在产品或其他包装上的图书,其根据某些相关绿色标准法规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和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及人类健康均无损害。在西方发达国家中主要有德国的“蓝色天使”、加拿大的“环境选择”、日本的“生态标志”以及欧盟的“欧洲环保标志”等。
    绿色产品检验、检疫制度 为了更好地确保本国利益,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还制定了更为严格的产品检验、检疫制度,颁布了一系列的相关法规文件。如欧盟的《食品安全白皮书》、《茶叶进口法》、《公共卫生服务法》和和日本的《食品卫生法》、《植物防疫法》等。由于各国环境和技术指标的指标水平和检验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从而使环境和技术指标有可能成为壁垒。
    遭受绿色壁垒最严重的行业:农业、纺织服装和机电
    从行业角度分析,农业、纺织服装和机电行业是我国出口行业中最容易遭受技术壁垒的行业,这三个行业遭受的损失占到了整个对外贸易的一半以上。
    农业:由于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日益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因此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对农产品的环境质量问题都制定了严格的规定。这种壁垒使得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变得更加复杂。
    以韩国市场为例,虽然从1995年开始,韩国对大米、玉米等20种重要农产品小幅开放市场,但在实际操作上却利用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和复杂的质量认证手续对产品进口加以限制,仅在农产品的农药污染限制方面,就规定了202种农药残留量的许可基准。按照韩国国立植物检疫所的规定,向韩国出口的水果等农产品,其认证至少要过4道手续。首先,出口国检疫部门向韩国国立植物检疫所提交出口产品的《病虫害发生总目录》,主要内容包括病虫害种类、发生地区、无害地区、防治方法等;第二步,韩国植物检疫所根据出口国提交的《病虫害发生总目录》,确定哪些病虫害是韩国没有的,哪些是韩国有但仍不可进入的,出口国对这些病虫害是否具备有效的杀灭方法;第三步,派专家到出口国实地考察病虫害的种类、分布及防治情况,如发现《病虫害发生总目录》未记载的病虫害,出口国要提供灭杀方法;第四步,当韩国确认出口国已具备有效的灭杀方法、不会对韩国构成危害后,双方可以签署检疫约定。只有双方签署检疫约定后,出口国才能按正常贸易方式向韩国出口产品,但每次通关仍需要进行检疫和卫生检查。这种复杂的程序使得各国农产品出口韩国遇到了一定的障碍。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十分重视农产品的数量,而忽视对食品安全的需求,直到2001年9月18日,农业部才出台了无公害农产品的行业标淮。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中共涉及62种化学污染物。然而联合国食物与农业组织迄今已公布了有关农业在食品中的最大限制标准共2500项,美国则多达4000多项,其他发达国家也有数百项至上千项,而且范围涉及到了农产品的各个方面。这种差距使得我国农产品出口时频频遭遇绿色壁垒。如2002年1月欧盟以中国出口的小龙虾所含氯霉素超标为由,宣布全面禁止中国动物源产品进口,这不仅使中国水产品、畜产品、禽产品难以出口欧盟国家,而且使蜂蜜等与动物有关的产品也无法出口欧盟,中国共有10多亿美元的农产品无法进入欧盟市场。
    在实施绿色壁垒的范围不断增大的同时,农产品绿色壁垒的指标要求越来越高,绿色壁垒的实施体系也越来越严密,使我国产品出口面临极大挑战:例如,欧盟自2000年7月1日起对进口茶叶实施新的农药最高允许残留量标准,与原来的标准比较,限量标准苛刻得多,部分新指标比原指标提高了100至200倍。比如对氯霉素残留量的标准规定为0.1-0.3ppb,远超过日本、美国标准(4-5ppb),以至于欧盟国家自己的产品也常常达不到这一标准。而美国在进口管理上,除了坚持多年来实行的进口产品卫生许可证制度和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的良好食品生产规范(GMP)等注册认证制度外,又实行ISO14000系列质量认证和水产品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认证制度,许多指标数据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三位,这种严格的环保健康标准使得中国的农产品出口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纺织:根据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经济研究中心的调查表明,国外厂商对我国出口纺织品的质检要求,正出现两大趋势:第一,从传统的重视外观质量检验趋向注重内在质量的检测,有的外商已将纺织品内在质量列入了信用条款;第二,对纺织品的质量要求更严格。许多客户会在合同中对纺织品的环保指标提出明确的要求;对纺织品的质量要求由传统的实用性、美观性、耐用性,趋向更重视安全性、卫生性。
    这种趋势使得纺织品贸易中出现了两种形式的“绿色壁垒”:一类是针对纺织品服装从设计生产到报废回收的全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所设置的壁垒;另一类则是由于产品本身对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的影响所引发的,即要求纺织品服装在使用和穿着过程中不能对消费者的健康和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自从奥地利率先制定环保纺织品标准后,发达国家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绿色标准”,对进口纺织品实施安全、卫生检测,如日本有关法令规定,进口纺织品和服装中衣物内不得夹入缝衣针、大头针等异物;用可燃性纤维制作的成品必须符合阻燃标准,不得因静电、火花等造成烧伤事故等,否则将受到处罚。而目前世界上最重要的生态纺织品的标准是“Oko-Tex Standard 100”(或称生态纺织品标准100)。该标推的测试对象涉及游离甲醛残留量、多氯联苯酸碱度、杀虫剂残留量、防腐防霉剂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要求对纺织品从pH值、色牢度、甲醛、致癌染料以及会分解为致癌芳香胺或引起皮肤反应的染料、有害重金属元素、卤化染色载体以及五氯苯酚、增白剂、软化剂和农药污染等方面加以控制。与我国现行纺织品标准相比,“Oko-Tex Standard 100”显著的特点在于该标准对纺织品中的生态毒性物质作了明确的、定量的规定。而我国的一些标推则目标不明,要求偏低,有些指标未与国际标准接轨。尽管入世后我国纺织品服装的出口渠道将更加畅通。但是,随着绿色壁垒的不断完善,它对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影响将是全方位的,它正在成为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扩大国际市场份额的主要障碍。
    机电:自从1995年机电产品出口成为我国第一大类出口产品后,就遇到了来自发达国家先进的产品法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标准、电磁辐射标准等方面的绿色壁垒。
    我国机电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必须首先达到这些国家对机电产品的电磁污染、噪声污染以及节能等方面的环境要求。一些国家要求必须对进口机电产品进行电磁兼容性测试,并经有关部门出具认可证明。如欧盟制定了“技术协调和标准新方案”,实行CE标志认证制度,规定其成员国有权拒绝未贴CE标志的产品入关。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和德国也相继对电子、机械和电器产品实行认证制度。我国虽是机电出口大国,但绝大部分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企业的设计、创新能力、制造水准及环保检测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因此,虽然我国电动机、空气压缩机、家电等小型机电产品的出口在价格上有一定的竞争力,但由于技术原因,许多产品的噪声控制水平比较低,在出口贸易中受到限制。另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90亿美元的出口机电产品受到有关《奥氧层保护国际公约》及其他国家相关标准的限制而被禁止销售。绿色壁垒已经涵盖了机电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消费的全过程,成为了机电产品出口的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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