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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专刊:“护身符”可望今秋附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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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自:海峡都市报 时间:2004-8-10 | ||||||
茶刊讯茶业界翘首以待的安溪 7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批准对安溪 然而,据了解,获准原产地域保护,与具体企业单位产品获准使用“专用标志”,并不是同一码事。就获准地而言,其质监机关要具备建立相关管理机构和相应审核制度等基础条件,才能着手开展工作;而对获准区域内的企业来说,其茶产品能否使用“专用标志”,取决于其茶品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经特定程序审核批准等。 据介绍,安溪县质监局行使对安溪 安溪县质监局局长林志群说,一旦“国标”颁布,“申办”设立,该局将依照规定开始接受申请,并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批,经注册登记公告后,发给“专用标志”。 据透露,在积极争取基础条件的同时,安溪县质监局还着手进行技术条件的准备:一是完善 原产地域保护任重道远 安溪 据分析,对安溪 二难是“专用标志”使用,虽说有比较严格的认证审核程序,但是具体使用中要靠企业自律,否则,可能等于在护优的同时,也在护劣,甚至在护真的同时也在护假。 三难是“专用标志”一旦使用,将使茶市真假、优劣茶一目了然,。这原本是件好事,但却难保一些茶企业制假标志骗人。 有关负责人认为,任何一项新的政策出台,都有人试图以“对策”抗拒。原产地域保护涉及利益面广泛,因此预计也将有种种“对策”出现,而“三难”只是其中之一。 因此,全社会特别是负有市场监管责任的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共同努力,切实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对安溪 相关链接 “证明商标”曾受冷落 1998年8月,安溪县茶业总公司受安溪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安溪 知情人士分析认为,安溪两个证明商标受冷遇,证明推介者未能很好驾驭局面,未能迅速解决问题,让使用商标者获益,从而使“真理”长时间停在少数人手里,未能转化为市场力量。 如果茶市上有证明商标的茶品受消费者重视,带动销售从而使销售者获益,则“事实教育群众”,结果将是更多的人争取获得证明商标,从而带动工作获得进展,今天的情况将不致如此。 有关人士认为,证明商标的不尽如人意之处,应为原产地域保护推介提供有益思考。 其一,宣传重点不能偏离。据认为,向企业宣传原产地域保护益处时,也要大力向消费者、向社会宣传这项工作对他们的具体益处,形成社会氛围和共识。 经验表明,只有消费者认可,有了市场力量,才能最终使商家形成压力。如此一来,推介工作才能赢得主动。 其二,切实建立强大的监管体系,承担起保护职责。有关人士认为,证明商标与原产地域保护有所区别,后者有专门的法规、专业的部门履行保护责任,对于假冒侵权者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因此要建立强大体系担负保护之责,否则侵权不究,最终会使获得“专用标志”的企业寒心,最终影响大局。 长缨在手: 真假优劣一目了然 安溪县质监局长 林志群谈“专用标志” 安溪 这是安溪县质监局局长林志群昨日在谈到安溪 不过,这只是“专用标志”市场意义的一个体现而已。林局长认为,“专用标志”除了有市场鉴别作用外,还能起价格引导作用。据介绍,获准使用“专用标志”,从大的方面说,可以证明它产自受特别保护的原产地域,即人们常说的“正宗”。通过此举,把市面上林林总总的 从产品质量定位来看,林局长说,由于过去茶的好坏,只能听凭商家,或靠经验判断,容易出错。但是有了“专用标志”后,产品质量优劣也就等于分清了。因为只有达到认证的质量等级,才有可能获得“专用标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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